HJ/T 21-1998由行業標準-環保 CN-HJ 發布于 1998-01-08,并于 1998-07-01 實施。
HJ/T 21-1998 在中國標準分類中歸屬于: Z11 氣體介質與放射性物質采樣方法,在國際標準分類中歸屬于: 13.030.01 廢物綜合。
HJ/T 21-1998 核設施水質監測采樣規定的最新版本是哪一版?
最新版本是 HJ/T 21-1998 。
本標準規定了監測核設施地下水、地表水(不包含海水)、工藝排放水的采樣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核設施和操作放射性物質的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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