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分類表或分類的詳細步驟和方法
微生物分類的目的:把各種微生物按照它們的親緣關系分群歸類,排成系統,以便于人們對微生物進行鑒定和交流。
微生物的主要分類單位:界、門、綱、目、科、屬、種、變種、亞種(小種)、型、菌株(品系)
種是最基本的分類單位
種:親緣關系較近的微生物有機體的集合,它們在進化發育階段上有一定的共同形態和生理特征。現代分類學上規定種內菌株的DNA同源性≥70%
變種:從自然界分離到的微生物純種,如果與典型種之間存在某些特征的差別,而這些特征又是穩定遺傳的,則可將這一純種稱為典型種的變種。如枯草芽孢桿菌的黑色變種。
小種(亞種):實驗室中獲得的微生物變異型稱為小種或亞種。
型:自然界存在的差異較小的同種微生物的不同類型,稱為型。如結核分支桿菌依其寄主的不同可分為人型、牛型和禽型。
菌株(品系):來源不同的同種微生物的純培養,均可稱為菌株。
群:有些微生物的特征介于兩種微生物之間,我們把這兩種微生物及其中間類型統稱為一個群命名的方法:國際法規命名,即林奈所創立的雙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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