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筷子消毒機須“持證上崗”過半餐飲店將被抽檢
3月25日,廣西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發通知,進一步加強筷子等餐飲具監督管理,將重點針對米粉店、快餐店、小吃店、食堂等,嚴查筷子消毒機消毒的筷子、一次性筷子的衛生狀況。
去年,本報曾連續報道筷子消毒機消毒的筷子衛生不達標的問題,曝光了南寧一些粉店使用的筷子消毒機未獲得衛生許可,作用僅相當于“電子筷筒”等現象。南寧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曾一度作出暫停使用筷子消毒機的決定。
監管部門表示,餐飲店可以使用筷子消毒機,前提是必須具有《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和《衛生安全評價報告》。此次將重點檢查米粉店、快餐店等餐飲單位是否索取、留存產品相關的《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和筷子消毒機《衛生安全評價報告》;檢查筷子消毒機是否通電,其臭氧發生器是否超過使用期限;近期筷子監督抽檢結果是否合格等內容。
對于集中消毒筷子,監管部門將檢查餐飲單位是否查驗、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業蓋章(或簽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的筷子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或復印件);筷子是否重復使用等。
還有很多餐飲店提供的是一次性筷子。針對這類產品,監管部門將重點檢查一次性筷子的包裝袋上是否有“QS”標志,是否超過保質期,是否重復使用等。
按照要求,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抽檢要覆蓋50%以上的持證餐飲單位,抽檢地點以米粉店、快餐店、小吃店、食堂等為重點,抽檢樣品側重自消毒的餐飲具,每個餐飲店抽檢的餐飲具份數不少于5份,其中筷子不少于2份。檢測項目為烷基(苯)磺酸鈉、大腸菌群,前者體現的是洗潔劑殘留情況,后者反映的則是餐具的衛生狀況。
據了解,凡是監督抽檢不合格的,將依法進行處置。對餐飲單位使用未經清洗和消毒的餐飲具、不按規定對餐飲具進行清洗、消毒及不定期維護消毒設施設備等行為,要按照相關法規嚴肅查處,并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