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壓力容器管理責任制辦法
使用壓力容器實驗室除由主要技術負責人對壓力容器的安全技術管理負責外,還應根據實驗室所使用容器的具體情況,設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壓力容器的安全技術管理工作。壓力容器的專職管理人員應在技術總負責人的領導下認真履行下列的職責:
(1)具體負責壓力容器的安全技術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壓力容器的管理規范和安全技術規定。
(2)參加新進壓力容器的驗收和試運行工作。
(3)編制壓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4)負責壓力容器的登記、建檔及技術資料的管理和統計上報工作。
(5)監督檢查壓力容器的操作、維修和檢驗情況。
(6)負責組織對壓力容器操作人員定期進行安全技術培訓、技術考核及儀器操作證的發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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