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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冠醫保報銷政策更改,個人負擔部分有什么變化?

    2023.4.01

      新冠醫保報銷不再享受“乙類甲管”政策。

      3月30日,國家醫保局等四部門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冠患者醫療費用保障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新冠患者醫療費用臨時特殊保障政策執行至3月31日止。

      此次新冠患者醫療費用保障政策的調整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將住院費用全額保障、門診專項保障等特殊保障政策轉為常規醫療保障政策;二是將符合條件的診療方案內的醫保目錄外新冠治療藥品臨時性納入醫保支付范圍;三是對個人負擔較重、符合救助條件的新冠患者及時給予分類救助。

      3月31日,中國政法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廖藏宜在接受紅星新聞采訪時表示,將特殊保障政策轉為常規醫療保障政策是針對當前疫情發展的實際作出的適時性調整。

      “乙類乙管以來,國內已經平穩度過感染高峰期,重癥病人的比例非常小,基于這樣一個國情的考量,我們的費用也要進入到一個常規的保障狀態,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的目錄進行管理,按照現有的乙類傳染病費用報銷政策來解決這個問題。”

      北京昌平醫保局:報銷程序不會有顯著變化

      新冠醫保新政策的實施,是否意味著報銷藥品種類的減少和報銷程序的改變?

      從北京市昌平區醫保局獲悉,藥品目錄和診療目錄會根據政策變化不斷動態調整,由特殊保障政策向常規保障政策的轉變不會帶來報銷程序的顯著變化。

      “醫保費用是直接在醫院實時結算的,如果您符合政策要求,醫院醫保辦、衛健委和疾控中心會申報審批,如果審批通過了,不需要您自己單獨申報,可以直接用卡實時結算。”醫保局相關工作人員這樣表示。

      我國在2020年疫情剛發生時確立了“兩個確保”政策,新冠患者醫療費用全額保障。

      “該政策的出臺對于防止感染人數的大規模增加、解決重癥人口的費用負擔問題、促進疫情防控的平穩轉段過渡起到了重要的兜底保障作用。”廖藏宜這樣評價。

      國家醫保局表示,上述政策有效保障了新冠患者就醫用藥需求,緩解了大醫院醫療壓力,助力群眾平穩度過感染高峰期。目前全國疫情已趨平穩,防控形勢總體向好。

      有多地、多位患者和家屬向紅星新聞記者表示,此前的住院費用報銷目前還在走流程中。

      三款目錄外國產小分子新冠藥,臨時性納入醫保

      目前,部分國家新冠診療方案內的新冠治療藥品尚未正式納入醫保藥品目錄。

      3月28日,國家醫保局發布《關于完善新冠治療藥品價格形成機制 實施分類管理的通知》,要求醫保藥品目錄外的新冠治療藥品分為A、B、C三類。A類藥品,是指按照《新冠治療藥品價格形成指引(試行)》進行首發報價或評估調整,療程治療費用與醫保藥品目錄內同類藥品差異較小的新冠治療藥品,各省級醫藥采購平臺將其名稱字體或背景顯示為綠色,引導采購單位優先采購;醫保部門可結合疫情防治需要給予臨時性醫保支付政策。

      此次《通知》明確,國家新冠診療方案內且被列入A類的新冠治療藥品,可臨時性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

      國家醫保局表示,目前,氫溴酸氘瑞米德韋片(民得維)、先諾特韋片/利托那韋片(先諾欣)的最新價格,以及來瑞特韋片(樂睿靈)的首發報價,均不高于醫保目錄內小分子新冠藥最大療程治療費用的1.8倍(即630元/療程),符合“療程治療費用與醫保目錄內同類藥品差異較小”等條件,將臨時性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上述“醫保目錄內小分子新冠藥”即為阿茲夫定。1月8日,2022國家醫保談判結束后,國家醫保局發布了新冠治療藥品參與國談有關情況,阿茲夫定片、清肺排毒顆粒談判成功,Paxlovid因生產企業輝瑞投資有限公司報價高未能成功。

      價格較高的兩款進口小分子新冠藥Paxlovid和莫諾拉韋不在此列。

      廖藏宜認為,新政策中“將符合條件的新冠診療方案內尚未正式納入醫保目錄的藥品臨時性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充分起到了穩定預期的作用。“很多老百姓以為3月31日以后感染新冠病毒,治療費用就不再報銷了,但是世界衛生組織沒有宣布疫情結束,以后仍然存在感染率上升的可能,將符合條件的尚未正式納入醫保目錄的藥品臨時性納入醫保支付范圍,體現了政策的一種柔性處理,也為疫情發展形勢的研判留下了政策的緩沖空間。”

      《通知》也表示,相關政策視疫情發展形勢再行調整。

      個人負擔較重的給予分類救助,標準尚待解

      新政策特別強調,基本醫保、大病保險按規定支付后,個人負擔仍然較重、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按規定給予分類救助。

      對于如何確定是否符合救助條件的評價標準,廖藏宜認為,各地方應針對本區域內發展實際,制定相適應的分類救助條件。“因為地方的經濟發展水平、百姓的收入水平和醫保基金的承受能力差異特別大,國家醫保局不可能做出一刀切的政策規定,對于救助費用從何時啟動、怎么啟動,國家將權限交給了各地區、各省市醫保局去權衡。”

      做到真正給予新冠患者及時的分類救助,在政策實施過程中仍有難處亟待解決。

      “核心難點在于實現目標人群的精準識別。何為費用較高,何為老百姓覺得自己負擔較重,這依賴救助人群的精準識別機制的建立。識別人群后,到底救助多少合適,也存在救助待遇的確定問題。”廖藏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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