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溝油”“烤鴨油”,揩不出來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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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10-09-29 17:54:19
28日的新華網刊登的一篇文章說:“地溝油”夠毒了吧,現在又出了更毒的“烤鴨油”,這是鴨子在烤制過程中流出的垃圾油脂。據專家說,“烤鴨油”能使肝臟腫大,引起肝功能受損等疾病。除了高溫致癌,“烤鴨油”還更容易酸敗、攜帶大量雜質。
文章援引
《錢江晚報》的報道說,這么毒的“烤鴨油”在杭州公然叫賣“1塊8一斤”竟然沒人管。衛生監督所的人說,小攤販使用“烤鴨油”屬工商部門管;工商部門說,這事歸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管……
到底該誰管呢?《食品安全法》規定:種在田里的歸農業部門,生產加工環節是質檢部門,流通環節屬工商部門,而餐飲行業屬衛生部門。國家出臺此辦法的初衷當然是為了進一步理順食品安全監管職能,明確責任,但在實際執行中卻成了各監管部門推諉扯皮的托詞和借口。于是,就有人拿法律監管存在漏洞說事兒。
“烤鴨油”并不是杭州的“特產”,
今年7月,央視就曝光了廢棄“烤鴨油”流入北京市場的報道,此后,西安、宿遷、寧波等地市相繼曝光了此類問題。相關部門推諉扯皮的緣由看看 “表”,再看看“里”,
除了責任心和監管不力之外,我看主要原因不是《食品安全法》有漏洞,而是在一些部門眼里,“烤鴨油”和難以治理的“地溝油”一樣,是沒“油水”可揩才是真理。想想看,生產“地溝油”和“烤鴨油”的生產商大都是些黑心的小商小販(至今還沒聽說有大企業專門生產“地溝油”和“烤鴨油”的)。他們既沒有高科技的現代化生產線;也大都是土法上馬加工,窩點隱密,甚至有的還打一槍換個地方。此類“游擊戰術”監管起來難度大不說,就算是抓了現行,除了沒收那些換不了幾個錢的類似于“土槍土炮”的加工工具,還能怎樣。情節惡劣些的吧,交了法院,恐怕有些部門連出“兵“的費用都撈不回來,這種出力又不討好的事誰愿意干?所以,無怪乎,前面有了“地溝油”,后面跟著“烤鴨油”。
這大概也是“烤鴨油”在一些地方盛行的一個重要緣由吧。
28日的各大媒體都報道了山東、浙江兩地法院同審一經濟案件的奇聞。誰舍得放這塊涉案資金達3000萬的“肥肉”。我想,如果冒出來個涉案金額達3000萬的“地溝油”或“烤鴨油”窩點,說不定就有人比兔子跑得還快。說不定就有部門為掙監督管理權而吵吵不休。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全為天。為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前不久,國務院辦公廳就地溝油問題專門下發了文件,要求各地加強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讓人遺憾的是,文件中沒有提到“烤鴨油”,還有,我覺得應該再加上“烤雞油”、“烤鵝油”、“烤羊油”、“烤豬油”等等,這些“烤出來的油”沒準兒說不定那天就會“蹦”出來禍民,防患于未然不能說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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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地溝油烤鴨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