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管理程序
1. 目的
實驗室是用水、用電及使用易燃易爆、有毒試劑集中的場所,必須制定嚴格管理程序,保證人身和財產的安全。
2. 適用范圍
實驗室及站內相關業務部門各個場所及設施。
3. 職責
3.1站長對安全全面負責。經常進行安全教育,組織安全檢查,處理安全事故。
3.2 安全員負責水、電線路、消防器材的配置和設施安全檢查。
3.3各科安全負責人負責本科的化學藥品、水電氣、門窗的安全。
3.4 綜合管理室及保管人員負責試劑、藥品,特別是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的管理。
4. 工作程序
4.1 安全操作規范
4.1.1
檢測人員在工作中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杜絕一切違章操作,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時登記報告。
4.1.2禁止用嘴、鼻直接接觸試劑。使用易揮發、腐蝕性強、有毒物質必須帶防護手套,并在通風櫥內進行,中途不許離崗。
4.1.3在進行加熱、加壓、蒸餾等操作時,操作人員不得隨意離開現場,若因故須暫時離開,必須委托他人照看或關閉電源。
4.1.4各種安全設施不許隨意拆卸搬動、挪作他用,保證其完好及功能正常。
4.1.5操作人員要熟悉所使用的儀器設備性能和維護知識,熟悉水、電、燃氣、氣壓鋼瓶的使用常識及性能,遵守安全使用規則,精心操作。
4.2 有毒有害物質的管理
4.2.1化學試劑、藥品中凡屬易燃易爆,有毒(特別是劇毒物品)、易揮發產生有害氣體的均應列為危險物品,嚴格分類,加強管理,專人負責。
4.2.2建立詳細帳目,帳、物、卡相符,專人限量采購,入庫檢查。
4.2.3 危險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單獨存放,有毒物品放入專用加鎖鐵柜內,注意通風。
4.2.4劇毒物品(氰化物、砷化物等)應執行“雙人雙鎖"保管制度
4.2.5領用時應嚴格履行登記審批手續,用多少領多少。操作室內不宜大量貯存危險物品,不許存放劇毒試劑。
4.3 三廢處理
4.3.1在分析過程中產生的廢液中多具有腐蝕性和毒性。這類廢液直接排放于下水管道將會污染環境,必須統一收集,進行有效的處理后再排放。
4.3.2實驗室產生的廢液貯存到一定數量后,集中處理。用于回收的廢液的容器應分類盛裝,禁止混合貯存,以免發生劇烈化學反應而造成事故。
4.3.3沾附有害物質的濾紙、稱量紙、藥棉等應與生活垃圾分開,單獨處理。
4.3.4廢液中濃度高的應集中貯存,并由綜合管理科交環保部門處理;濃度低的經適當處理達到排放標準即可排出。一切廢液(物)不宜存放過長時間。
4.3.5含菌廢液消毒后處理。
4.4 安全管理
4.4.1安全工作人人有責,應杜絕人身傷亡事故,保證檢測工作順利進行。
4.4.2 經常檢查安全隱患,防微杜漸,出現問題及時上報,迅速認真整改。
4.4.3根據各科特點配備相應的安全設施和消防器材,并放在具有醒目標志的地方,不得挪動,有關人員應掌握消防器材的正確使用方法。安全員負責定期檢查,及時更換過期、失效消防器材。
4.4.4由安全員定期檢查電路,防止元器件老化、損壞造成事故。移動、檢修帶電設備應切斷電源。電路(線)電器設備故障應由專人檢修。
4.4.5各個實驗室設不脫產安全負責人,負責本室水、電、氣、門、窗的安全,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安全負責并經常督促檢查。
4.4.6放射性實驗室工作人員進入實驗室內應戴好個人防護用品。禁止穿戴工作服及其它防護用品離開放射性實驗區。進行放射性操作前要檢查儀器設備及通風防護設施是否良好,熟悉事故處理方法等。嚴禁放射性室用具與非放射性室用具混用。
4.4.7苯并(a)芘檢測所用的物質由專人保管,廢液集中保管理處置。工作人員在操作時應有專門的工作服,并使用一次性用具。禁止穿戴工作服及其它防護用品離開苯并(a)芘實驗區。
4.4.8乙炔氣、氬氣、氮氣等高壓氣體鋼瓶存放要符合有關規定的要求。
4.4.9使用電梯者要嚴格按照電梯使用說明書規定的程序進行操作,嚴禁把超重、超大的物件帶入電梯。注意使用安全。
4.4.10一旦發生事故,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搶救傷亡人員,并保護現場,通知有關人員處理事故。
4.4.11
事故發生后三日內,由當事人填寫事故報告單,報科、站負責人。站長及時主持召開事故分析會,對直接責任者作出處理,并制定相應的整改措施,以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4.4.12重大、大事故發生后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事后還應提交事故處理專題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