鉛對骨骼損害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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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9-08-20 15:24:09
骨骼是鉛毒性的重要靶器官系統。已經發現,鉛中毒對骨骼可產生許多有害的影響。由于骨在鉛的毒理動力學中具有重要作用,以及骨是鉛毒作用的靶組織,鉛被認為是骨質疏松的潛在危險因子。在妊娠和授乳期骨鉛可被動員出來,這使相當量的鉛從骨中轉移到血中。蓄積在骨骼中的鉛可以成為胎兒鉛暴露的另外來源,即內源性鉛暴露。
人類先天性鉛中毒具有明顯的骨骼毒性,其證據包括嬰兒顱內出現稠密穹窿和出生時骨骼及乳齒發育遲緩。Schwartz J(1986)對NHANES II數據庫進行詳細分析時發現,7歲以下兒童的血鉛水平與身高和胸圍呈現反比關系,這一發現已被其他回顧性研究和前瞻性研究所證實。許多報告記錄了在留有子彈碎片的人體部位出現的局部性鉛毒性,這些研究證實,鉛中毒可引起破骨細胞死亡,核和胞漿含鉛包體的形成,含鉛線粒體沉積物的產生以及骨吸收與骨形成缺陷。
鉛中毒可通過下列途徑改變骨細胞功能:1、鉛通過改變循環激素水平,特別是1,25-二羥維生素D3水平,間接變更骨細胞功能;2、鉛通過干擾骨細胞對激素的調節能力直接變更骨細胞功能,例如,低水平鉛抑制1,25-二羥維生素D3刺激骨鈣素的合成;3、鉛損傷細胞合成或分泌骨基質其他成分(例如,膠原和骨唾蛋白質)的能力;4、鉛直接影響或替代鈣信使系統活性部位中的鈣,導致生理調節功能損傷。
可見,鉛對骨骼的毒性作用帥兩個基本過程產生的,一是通過損傷內分泌器官而間接影響激素合成或對骨功能和骨礦物代謝的調節能力;二是通過毒化細胞、干擾基本細胞過程和酶功能、改變成骨細胞—破骨細胞耦聯關系和影響鈣信使系統而直接干擾骨細胞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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