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分析檢驗的目的和任務
1.食品分析檢驗的目的 保證食品的營養性、可接受性、安全性
2. 食品分析檢驗的任務
依據:國際、國家食品衛生標準
手段:物理、化學和生物化學等分析方法
對象:食品原料、輔助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副產品
目標:保證產品質量合格
二、食品分析檢驗的內容和范圍
1.感官檢驗:色香味、外觀、組織狀態、口感等。
2.營養成分檢驗:水分、無機鹽、酸、碳水化合物、脂肪、蛋白質、氨基酸、維生素等。
3.添加劑檢驗:甜味劑、防腐劑、發色劑、漂白劑、食用色素等。4.有害物檢驗:有害元素(Cu、Hg、Cd、Pb)、農藥獸藥、細菌霉菌及其毒素、包裝材料。。
三、食品分析檢驗的方法
1.食品檢驗的一般方法
①感觀鑒定法:簡便易行,快速靈敏,不需要特殊器材,用于還不能儀器定量評價的某些食品特性的檢驗;
②化學分析法: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最基礎、最基本、最重要的分析方法;
③儀器分析法:物理分析法和物理化學分析法,快速、準確率高,檢測限低;
④微生物分析法:條件溫和,選擇性高,用于維生素、抗生素殘留量,激素等成分分析;
⑤酶分析法:高效專一,條件溫和,結果準確,用于有機酸、糖類和維生素的測定。
2.國家標準方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檢驗方法》理化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檢驗方法》微生物部分
四、國內外食品分析檢驗技術發展動態與進展
1.發展趨勢:微量、快速、自動化 高靈敏度、高分辨率的分析儀器 酶聯免疫吸收試劑盒法 PCR檢測方法
2.轉基因檢測法 蛋白質檢測方法 紅外檢測
五、食品檢驗常用的技術規范用語(補充內容)
1.表述與試劑有關的用語。
①“取鹽酸2.5mL”:表述涉及的使用試劑純度為分析純,濃度為原裝的濃鹽酸。類推。
②“乙醇”:除特別注明外,均指95%的乙醇。
③“水”:除特別注明外,均指蒸餾水或去離子水。
2.表述溶液方面的用語。
①除特別注明外,“溶液”均指水溶液。
②“滴”,指蒸餾水自標準滴管自然滴下的一滴的量,20℃時20滴相當于1mL.
③“V/V”:容量百分濃度(%),指100mL溶液中含液態溶質的毫升數。
④“W/V”:重量容量百分濃度(%),指100mL溶液中含溶質的克數
⑤“7:1:2或7+1+2”:溶液中各組分的體積比。
3.表述與儀器有關的用語。
①“儀器”:指主要儀器;所使用的儀器均需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及規程進行校正。
②“水浴”:除回收有機溶劑和特別注明溫度外,均指沸水浴。
③“烘箱”:除特別注明外,均指100~105℃烘箱。
4.表述與操作有關的用語。
①“稱取”:指用一般天平(臺稱)進行的稱量操作。
②“準確稱取或精密稱取”:指用分析天平進行的稱量操作。
③“恒量”:指在規定的條件下進行連續干燥或灼燒至最后兩次稱量的質量差不超過規定的范圍。
④“量取”:指用量筒或量杯量取液體的操作。
⑤“吸取”:指用移液管或刻度吸管吸取液體的操作 。
⑥“空白試驗”:指不加樣品,而采用完全相同的分析步驟、試劑及用量進行的操作,所得結果用于扣除樣品中的本底值和計算檢測限。
5.其它用語。
①計量單位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②“計算”:指按有效數字運算規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