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蘭修訂化妝品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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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11-12-26 17:05:13/ 個人分類:化妝品
近期,新西蘭環境保護局(EPA)發出公告擬修訂化妝品法規,此次修訂依據歐盟最新化妝品法規,對個人護理產品中的有害物質做出了要求,主要包括標簽信息、風險防范及概念界定等。公眾可在2012年1月31日前向當局提交意見。
新法規具體涉及:1、為便于產品出現問題時能順利召回,修訂案要求產品標簽應包括所有制造商的原始來源或批量代碼的信息;產品配料表上也需明確注明是否含納米材料。2、制造商、進口商及經銷商都有義務在知悉產品存在風險時,及時通知EPA并提供信息及相關糾正措施。3、應符合歐盟化妝品法規中對“防腐劑”、“著色劑”、“紫外線過濾劑”的定義說明。
隨著人們產品質量安全意識的不斷提高,各國針對化妝品也推出了很多規定,從質量把關控制到危險應對,都有明確要求。新西蘭擬于2013年實施新法規。
數據統計顯示,截至10月底,今年寧波地區化妝品出口新西蘭總計38批,出口額為19.04萬美元,其中大部分為護理類產品。因此,專家提醒相關企業,必須利用好過渡期,對應歐盟最新化妝品法規,針對企業內部產品生產流程進行自檢,完整標注產品信息,嚴格按照相關定義界定所含物質,確保產品中有害物質的含量在規定范圍內。此外,企業應與客戶達成一致意見,共同制定風險應對方案,保證產品的順利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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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化妝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