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析的干擾
分析的干擾廣義上是指某一物質對某分析物的濃度或催化活力測定中任何一步驟的影響作用稱為分析干擾。很難區分清楚2個相互很近的詞義“干擾”(Interference)和“固有的特異性欠缺”(Inherent lack of specificity)。分析物(Analyte)是標本中準備測定的組分。干擾物(Interferent)也是標本中的一個組分,它不是被分析物,但它改變最后的結果。干擾作用可看成是絕對的或相對的,絕對干擾作用是:一般病人標本中不含有某物質,一旦它的存在即會引起干擾。相對干擾作用:一般病人標本中含有某物質,其含量相當于混合樣品中的平均濃度,不同病人樣品中含該物質的濃度變化引起干擾作用的變化。從實用考慮:相對的內容在臨床實驗中更有意義。
例如:在標本中含有120g/L蛋白和正常標本含有70g/L相比較確定蛋白會引起干擾。這樣,純粹的干擾作用是50g/L而不是120g/L蛋白。在正常血清的基體中70g/L蛋白的作用是恒定的,相對于真正的分析物是系統的方法偏倚。常以空白測定和樣品的預處理來消除這樣的干擾所產生的恒定偏倚。用含有血清的校準品作校準及計算補償因子也是用來消除這類系統偏倚。
干擾不涉及在分析前就使分析物濃度發生真實變化的作用,這些作用可以是:
·體內藥物作用(如:因使用藥物后的生理響應使激素濃度變化)。
·標本處理(由于蒸發、溶血或者血清和凝塊過長的不分離使電解質、蛋白、水含量的改變)。
·標本收集[例如:在靜脈滴注時(內含分析物)取樣]。
這些作用可能會影響實驗結果的臨床應用,但不能視作“分析干擾”。因為不管分析物原來如何,一個檢測系統或分析方法應檢測標本中所有的分析物。分析干擾所引起最終結果是人為的增加(陽性干擾)或減少(陰性干擾)。
二.干擾物質的來源:
在標本中的干擾物可分成內源性和外源性;
1.體內某些病理條件下產生的(例如:膽紅素、脂肪、蛋白質、血紅蛋白等);
2.在病人治療時攝入的(例如:藥物、非腸道維生素、血漿增溶劑、抗凝劑等);
3.自我攝入(營養補充、饑餓過度、酒精或藥品中毒);
4.由于標本被污染(抗凝劑、防腐劑、血清分離器、收集、容器、塞子等);
三.干擾的機理:
由于某干擾物的存在以多種方式影響分析過程。
1.物理作用:
干擾物具有的物理性質,使它和分析物一樣被檢測和測定出來。如它的顏色、光散射(光吸收)、洗脫位置、電極響應等。
干擾物可能會改變標本的物理特性:如表面張力、粘度、濁度、離子強度等,干擾檢測結果。
2.化學作用
干擾物可能會影響酶活力,例如:阻止金屬激活劑結合到活性中心上去,氧化必須的巰基等;
干擾物也可破壞或阻止反應,例如:破壞試劑或抑止指示反應。
干擾物也可改變分析物的形式,例如:形成復合物或沉淀。
3.非特異性
干擾物可能和分析物以同樣的方式參與反應,例如:苦味酸肌酐方法中酮酸干擾,重氮膽紅素方法中吲哚酚硫酸鹽的干擾。
在免疫化學方法中干擾物可能和抗體發生交叉反應。例如:茶堿方法中咖啡因的干擾。干擾物可能催化某一反應,反應結果中和了底物。例如:腺苷激酶可在CK反應中消耗底物ADP。
4.水取代作用
非水物質(蛋白、脂質),由于取代了血漿中部分水體積,影響了一些分析物的測定。這些作用考慮或不考慮為干擾作用,取決于要求的結果是以總體積的濃度表示,還是以血漿水的濃度來表示。臨床要求較之分析原理更重要,須確定是否考慮取代作用是一個干擾,例如:用火焰光度法或間接電位法作Na+測定時,高脂血癥被考慮為是一種干擾。因為Na+在血漿水中的濃度在臨床上有重要意義。
四. 臨床重要性:
1.干擾對于總分析誤差有時是一個主要因素,每個病人結果和真值間的偏離可能有三個原因:
1) 系統偏差;
2) 不精密度;
3) 干擾。
干擾實驗評價主要估計偏倚和不精密度的作用,干擾試驗通常受標本條件所限,對實驗
室技術人員而言通常是溶血、黃疸和脂血。
2.干擾可視作系統的和隨機的。
·對一個特別監測的病人而言,如干擾物總是以同一濃度存在的話,偏倚將是恒定的,
偏倚隨干擾物濃度而改變。這種干擾是系統的。
·對于一給定病人人群,由于干擾物濃度各異,由干擾物所形成的偏倚將是隨機的,而
且顯著地作用于總隨機誤差,影響病人結果。
無論何種情況,由一個干擾物引起的未預料作用可導致對實驗室結果解釋的嚴重誤差。
3.實驗室是克服這些問題的主要角色,可由:
1) 只使用對干擾物的敏感度不高和確定的方法。
2) 獲取資料,確定是否有干擾物質存在于樣品。
3) 告訴醫生,由于有干擾存在,結果可能是不可靠的。
廠商可提供給實驗室完整的有關干擾評價的結果文件,這是很好的資料來源。
五.實驗步驟的綜述:
有兩種基本方法評價檢測系統或分析方法對干擾的敏感性。但每一種都有內在局限性,建議應一起使用以相互補充。
1.第一種方法是:將陽性干擾物加入臨床標本的混合液(干擾測定樣品)中,和不加的同一混合液(干擾對照樣品)組比較有無偏倚,稱為“配對差異”試驗。混合液的干擾物濃度應具臨床決定性水平,根據分析物情況應做幾個臨床決定性水平濃度處的實驗。一般最有效的方法是在較高濃度下對系列可能的干擾物作初步篩選。如果沒有發現具臨床顯著意義,則該物質不是干擾物,沒有必要進一步做實驗。反之,具臨床顯著意義的,應進一步作評價以確定干擾物的濃度和干擾程度間的關系,這類實驗稱為“劑量響應”(Dose-response)系列。
2.第二種方法是:從被選擇的病人標本組中尋找不準確的結果。選擇原則:
·疾病(如:來自心臟病、肝病、或腎病病人的標本);
·藥物(如:使用過某種想了解的藥物的病人標本);
·其它不正常組份(如:具不正常膽紅素、脂質、血紅蛋白或蛋白的標本)。這個方法需要參考方法,即具低干擾性的良好特異性的方法,以確定在比較研究中的“真值”。
3.第一種人為加入方法的局限性:
1) 在臨床標本中的真實干擾物可能不是原來的藥物,而是代謝產物。
2) 實驗標本基體并不代表典型的有問題的臨床標本。
3) 加入的物質和臨床標本中的干擾物不相同,如:蛋白結合、沉淀、或不均一性(異質性)。
4) 可能實驗水平選擇得太高或太低以至不真實。
4.第二種方法的局限性主要是對實驗變異缺乏控制對照。
1)本方法并不能確定原因和作用的關系,它只能說明偏倚和估計的干擾物的某水平的相對關系。
2) 如果標本不新鮮,將會失去某些易變組份(如乙酰乙酸)。
3) 病人通常用多種藥物,因此難于證實何種藥物的干擾作用。
4) 按疾病和用藥對病人分類,不是不可能,至少對許多實驗而言是非常困難的。
5) 實驗是一種機遇,成功取決于在檢測的病人人群的標本中是否有此干擾存在。
6) 很少有公認的參考方法。有的參考方法難以在常規實驗室中使用。另外,參考方法可能也同樣的被干擾。
無論怎樣,第二種方法對證實干擾物是有用的,不然很易被漏去。這也是唯一的方法可檢出藥物代謝物干擾作用,它也是可肯定在真實標本中有干擾的一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