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殷:食物相克不是中醫說法
北京中醫藥大學基礎醫學院養生康復系主任 林殷
我們平常吃東西,有時會造成胃腸不適甚至腹瀉、嘔吐或者口舌生瘡、皮膚瘙癢。有人說,這些反應或癥狀可能是“食物相克”引起的。其實,食物相克說,是近現代中國“特產”。國外無此說,古人無此論。
食物之間搭配不當,古籍中確切的說法叫“食物相反”和“合食禁(忌)”。
食物相反,反的是物性或食性。古人覺得紅色的東西多與火熱相連,白色的東西多與寒涼有關,這兩類食物同食就吃“反”了。因此,“大蒜和狗肉不能同食”,“螃蟹和柿子不能同食”。這與古人對事物的認知方式有關,也與中醫學提倡的飲食習慣有關。
中醫學認為,飲食要“寒溫中適”。這里的寒溫,不僅指飯菜溫度,也包括食性。如南瓜和羊肉、大蒜和狗肉都是溫性的,體征正常者吃多了,可能會消化不良或者口干舌燥乃至便秘,用老百姓的話說就是“上火了”。
不過,如果平素就怕冷的人,一到冬天就手腳發涼,適量吃些南瓜燉羊肉或大蒜燒狗肉,不僅不會“食物相反”,倒能對癥了。這是個性化的飲食原則。
那么,食物相克有無科學依據呢?
傳統中醫認為,藥物以祛邪為主,食物多用來扶正。
現代營養學認為,食物是供人和動物食用的天然物質,除提供營養并滿足我們的生理和心理需求外,應該是無毒的,或通過烹調可以祛除其毒素。如把扁豆和茄子燒煮熟透,即可祛除其中有毒的生物堿。
傳統文獻中談到某些食物不能合食時,常用某物忌某物,如“鲇魚忌牛肝”的語式。
一個“忌”字,很能說明問題:上面是自己的己,下面是心理的心。所謂“合食(禁)忌”,并非實證科學的產物,更多的是民俗學意義上的禁忌:它們可能發生,也可能不會發生,為了回避風險,盡可能不要做。正像元代醫家忽思慧的解釋:“蓋食不欲雜,雜則或有所犯,知者分而避之”。
“食物相反”反映的是中國人在過去幾千年里對食物營養和安全的艱難探索。今人無權責難古人,但須超越古人。在現代醫學昌盛的21世紀,不應該再鼓吹什么食物相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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