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首次發布縣域科技創新條例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縣域創新驅動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部署推動縣域創新驅動發展工作。中科院院士、科技部副部長徐南平于5月24日給予了解讀。
徐南平認為,《意見》以建設創新型縣(市)和創新型鄉鎮為抓手,深入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構建多層次、多元化縣域創業格局,推動形成縣域創新創業新熱潮,促進縣域實現創新驅動發展。要求到2020年,“縣域創新驅動發展能力明顯增強,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氛圍更加濃厚,為建成創新型國家筑牢根基”;到2030年,“縣域創新驅動發展能力大幅提升,產業競爭力明顯增強,生態環境更加友好,為躋身創新型國家前列提供有力支撐”。
徐南平指出,《意見》部署了縣域創新驅動發展的8大任務:一是加快產業轉型升級,促進縣域特色主導產業向綠色化、品牌化、高端化、集群化發展;二是培育壯大創新型企業,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成長性科技企業上市;三是集聚創新創業人才, 激發各類人才的創新創業活力;四是加強創新創業載體建設,在有條件的縣(市)建設創新型縣(市)、創新型鄉鎮;五是促進縣域社會事業發展,推動科技成果更多惠及民生改善;六是創新驅動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強化科技創新對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支撐引領作用;七是加大科學普及力度,切實提升農民科學素質;八是抓好科技創新政策落地,加強國家與地方科技創新政策有效銜接。
“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基礎在縣域,活力在縣域,難點也在縣域。”徐南平特別提出。
他表示,《意見》既是對新形勢下縣域創新驅動發展的戰略部署,又是基層成功經驗的總結提升。《意見》的出臺,對于支持縣域開展以科技創新為核心的全面創新,發揮科技創新在縣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的關鍵和引領性作用,打造發展新引擎、培育增長新動能,實現縣域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對于建設創新型國家乃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意義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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