酶的命名方法介紹
通常有習慣命名和系統命名兩種方法。
習慣命名
常根據兩個原則:
1.酶的作用底物,如淀粉酶;
2催化反應的類型,如脫氫酶。
也有根據上述兩項原則綜合命名或加上酶的其它特點,如琥珀酸脫氫酶、堿性磷酸酶等等。
習慣命名較簡單,習用較久,但缺乏系統性又不甚合理,以致造成某些酶的名稱混亂。如:腸激酶和肌激酶,從字面看,很似來源不同而作用相似的兩種酶,實際上它們的作用方式截然不同。又比如:銅硫解酶和乙酰輔酶A轉酰基酶實際上是同一種酶,但名稱卻完全不同。
鑒于上述情況和新發現的酶不斷增加,為適應酶學發展的新情況,國際生化協會酶委員會推薦了一套系統的酶命名方案和分類方法,決定每一種酶應有系統名稱和習慣名稱。同時每一種酶有一個固定編號。
系統命名
酶的系統命名是以酶所催化的整體反應為基礎的。
例如一種編號為"3.4.21.4"的胰蛋白酶,
第一個數字"3"表示水解酶;
第二個數字"4"表示它是蛋白酶水解肽鍵;
第三個數字"21"表示它是絲氨酸蛋白酶,活性位上有一重要的絲氨酸殘基;
第四個數字"4"表示它是這一類型中被指認的第四個酶。
規定,每種酶的名稱應明確寫出底物名稱及其催化性質。若酶反應中有兩種底物起反應,則這兩種底物均需列出,當中用":"分隔開。
例如:谷丙轉氨酶(習慣名稱)寫成系統名時,應將它的兩個底物"L-丙氨酸""α-酮戊二酸"同時列出,它所催化的反應性質為轉氨基,也需指明,故其名稱為"L-丙氨酸:α-酮戊二酸轉氨酶"。
由于系統命名一般都很長,使用時不方便,因此敘述時可采用習慣名。
酶類(酵素)類產品是糖和水果進行發酵之后的產物,也就是"水果泡菜"加上"低度甜味水果酒"的混合物。(比如一種青梅全發酵(非浸泡的)的低度果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