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科協機關服務中心2024年部門預算
中國科協發布“中國科協機關服務中心 2024 年部門預算”,其包括四部分四個部分:
第一部分 中國科協機關服務中心概況
第二部分 中國科協機關服務中心2024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財政撥款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第三部分 中國科協機關服務中心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中國科協機關服務中心概況
中國科協機關服務中心為中國科協直屬事業單位。2023 年 4 月,中國科協黨組批復中心機構改革 方案,明確主要職能為負責保障機關辦公平穩運行,為機關和魏公村辦公區干部職工工作生活提供綜 合服務,承擔行政事務管理工作,完成黨組、書記處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二部分 中國科協機關服務中心 2024 年部門預算表
一、部門收支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財政撥款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第三部分 中國科協機關服務中心 2024 年部 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關于中國科協機關服務中心 2024 年部門收支總表的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中國科協機關服務中心所有收入和支 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事 業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上年結轉;支出包括: 科學技術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中國科協機關服務中心 2024 年收支總預算 3,217.00 萬元。
二、關于中國科協機關服務中心 2024 年部門收入總表的說明
中國科協機關服務中心 2024 年收入預算 3,217.00 萬元,其 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 2,683.18 萬元,占 83.40%;事業收 入 200 萬元,占 6.22%;其他收入 53 萬元,占 1.65%;上年結轉 126.09 萬元,占 3.92%;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 154..73 萬元,占 4.81%。 三、關于中國科協機關服務中心 2024 年部門支出總表的 說明 中國科協機關服務中心 2024 年支出預算 3,217.00 萬元,全部為基本支出。
四、關于中國科協機關服務中心 2024 年財政撥款收支總表的說明
中國科協機關服務中心 2024 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 2,809.27 萬元。收入全部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無政府性基金 預算撥款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當年 撥款收入 2,683.18 萬元、上年結轉 126.09 萬元;支出包括:科 學技術支出 2,646.79 萬元(占總支出 94.2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88.34 萬元(占總支出 3.14%)、住房保障支出 74.14 萬 元(占總支出 2.64%)。
五、關于中國科協機關服務中心 2024 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的說明
中國科協機關服務中心 2024 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財政撥款 2,683.18 萬元,其中:科學技術支出(類)為 2,520.70 萬元;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為 88.34 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 為 74.14 萬元。
六、關于中國科協機關服務中心 2024 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的說明
中國科協機關服務中心 2024 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 2,683.18 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 794.18 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 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工年金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獎勵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公用經費 1,889.00 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 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 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 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 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辦公設備購置。
七、關于中國科協機關服務中心 2024 年“三公”經費支出表的說明
中國科協機關服務中心 2024 年財政撥款安排“三公”經費 預算 94.95 萬元,其中:公務用車運行費 94.50 萬元,公務接待 費 0.45 萬元。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類科目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中央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 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事 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規定 動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安排、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 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二、支出類科目
(一)科學技術支出:反映用于科學技術方面的支出。中國 科協機關服務中心涉及 2 個款級支出科目,包括:
1.科學技術管理事務:反映科學技術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涉及 1 個項級支出科目——行政運行,反映中國科協機關的基本 支出。
2.科學技術普及:反映用于科學技術普及方面的支出,涉及 1個項級支出科目——機構運行,反映科普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反映用于在社會保障和就業方 面的支出。中國科協機關服務中心涉及 1 個款級支出科目——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反映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方面的支出, 包括 3個項級支出科目:
1。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反映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的支出。
2.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反映實施養老保險 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支出。
3.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反映實施養老保險制度 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反映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中國科協 機關服務中心涉及 1 個款級科目——住房改革支出,反映行政事 業單位用財政撥款資金和其他資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包括 3個項級支出科目:
1.住房公積金:指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規定,由 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該項政策始于上世紀九 十年代中期,在全國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中普遍實施,繳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最高不超過 12%,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上 年工資。事業單位繳存基數包括國家統一規定的崗位工資、薪級 工資、績效工資、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特殊崗位津貼等。
2.提租補貼:指經國務院批準,于 2000 年開始針對在京中 央單位公有住房租金標準提高發放的補貼,中央在京單位按照在 編職工人數和離退休人數以及相應職級的補貼標準確定,人均月補貼 90 元。
3.購房補貼:指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 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國發〔1998〕23 號)的規定,從 1998 年下半年停止實物分房后,房價收入比超過 4 倍以上地區 對無房和住房未達標職工發放的住房貨幣化改革補貼資金。中央 行政事業單位從 2000 年開始發放購房補貼資金,地方行政事業 單位從 1999 年陸續開始發放購房補貼資金,企業根據本單位情 況自行確定。在京中央單位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 廳轉發建設部等單位<關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住房制度的>的通知》(廳字〔2005〕8 號)規定的標準執行,京 外中央單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的政策規 定和標準執行。
(四)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 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 管理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 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 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 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六)“三公”經費:納入中央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 經費,是指中央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 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 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 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燃料費、維修費、 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 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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