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獲500萬補助,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再加碼
近日,海南省科技廳等五部門聯合印發《海南省支持企業設立研發機構促進企業加大全社會研發投入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從多方面給予企業全方位支持,旨在進一步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激發企業創新活力,提高企業研發投入,推動海南自由貿易港高質量發展。
根據《措施》,海南將重點支持有一定研發基礎的規上企業建立或聯合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一批企業研發機構,力爭3年內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建立研發機構占比增長50%。
基礎研究方面,海南支持規上企業設立省級重點實驗室,積極爭取建設國家級企業重點實驗室,對企業新獲批的全國重點實驗室、中央部委重點實驗室,省級財政分別給予最高500萬元、300萬元科研經費補助。
技術創新方面,海南支持規上企業建設技術創新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院士創新平臺、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等各類科技創新平臺,提高企業創新能力和研發活動覆蓋率。
此外,海南還支持企業建設共性技術服務平臺和科技成果轉化平臺,推動產學研深度融合,加快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應用。對新建、擴建科研軟硬件投入超過300萬元的共性技術服務平臺,按投資額30%最高給予500萬元省級財政支持。力爭到2026年,共性技術創新平臺實現對我省重點產業全覆蓋。
深化科技計劃項目改革方面,海南單獨設立企業“賽道”,優化科技項目立項程序,鼓勵和支持設立研發機構企業積極申報各類財政科技計劃項目。圍繞規上企業創新需求凝煉榜單,深入推行“揭榜掛帥”“賽馬”等方式,提高支持規上企業技術創新的精準度。
《措施》還就大力引進境外企業設立研發機構、引導社會資本加大企業研發投入、加強企業研發投入統計服務等四個方面提出具體舉措,共同推動企業加大全社會研發投入。
公告原文
各市縣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各有關單位:
《海南省支持企業設立研發機構促進企業加大全社會研發投入若干措施》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海南省科學技術廳
海南省發展與改革委員會
海南省工業信息化廳海南省商務廳
海南省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
2024年4月17日
海南省支持企業設立研發機構
促進企業加大全社會研發投入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海南省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實施方案》精神和落實“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戰略部署,推進創新驅動引領高質量發展,突出企業創新主體作用,支持有一定研發基礎的規上企業建立或聯合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一批企業研發機構,進一步激發企業創新活力和動力,3年內努力實現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建立研發機構占比增長50%,企業R&D經費投入占比達50%發展目標,支撐規上企業高質量發展,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企業建設基礎研究創新平臺
支持規上企業設立省級重點實驗室,積極爭取建設國家級企業重點實驗室,對企業新獲批的全國重點實驗室、中央部委重點實驗室,省級財政分別給予最高500萬元、300萬元科研經費補助。支持崖州灣實驗室等重大科創平臺及海南大學等科研機構與企業重點實驗室聯合承擔自然科學基金等基礎及應用基礎科研任務,聯合培養基礎研究人才。力爭到2026年,建設10家左右企業重點實驗室。(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二、支持企業建設技術創新平臺
支持規上企業建設技術創新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院士創新平臺、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等各類科技創新平臺,提高企業創新能力和研發活動覆蓋率。力爭到2026年,建設省級技術創新中心、院士工作站(院士創新平臺)及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45家,省工程研究中心和企業技術中心共20家,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和工業設計中心共15家。全省規上工業企業設立研發機構和具有研發活動比率達75%,國有規上工業企業研發機構100%全覆蓋;規上工業企業R&D經費投入不少于60億元,其中國有企業不少于10億元。(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工信廳、省發改委、省國資委)
三、支持企業建設共性技術服務平臺
依托海南自由貿易港重點園區,圍繞高新技術產業重點領域,支持規上企業牽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重大科技創新平臺等建設產業創新研究院、產業服務綜合體、重大創新研發、檢驗檢測、工業設計等公共服務平臺,對新建、擴建科研軟硬件投入超過300萬元以上的,按投資額30%最高給予500萬元省級財政支持。力爭到2026年,共性技術創新平臺實現對我省重點產業全覆蓋。(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工信廳、省國資委)。
四、支持企業建設科技成果轉化平臺
支持國家技術轉移海南中心高質量發展,圍繞我省重點產業、科創企業需求,引進境內外重大科技成果來瓊進行轉化,每年按照運營績效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支持重點科創企業在重點園區、大學、科研院所、高水平醫療機構等建設概念驗證中心、中試研究基地、應用驗證平臺等專業服務平臺,對新建、擴建科研軟硬件投入超過300萬元以上的,按投資額按30%、最高給予500萬元省級財政支持。推出重大科技創新應用場景,引導企業研發機構圍繞應用場開發新產品,擇優給予科研項目支持。在三亞崖州灣科技城、海口國家高新區、洋浦經濟開發區等開展“先投后股”試點,大力推進企業科技特派員制度,支持重大科技成果向設立研發機構的規上企業轉移轉化。(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五、大力引進境外企業設立研發機構
落實國家支持科技創新的稅收政策,支持外資研發機構符合條件的研發支出費用享受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支持外資研發機構獨立或牽頭承擔海南省技術研發、國際科技合作、應用場景示范等科研任務。支持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大型科研儀器、共性技術基礎平臺、科技信息公共服務等向外資研發機構開放。探索優化在海南國際離岸創新創業示范區特定區域內做好外資研發機構開展學術外聯的保障服務。(責任單位:省科技廳、工信廳、商務廳)
六、加強財政科技專項支持企業創新
深化科技計劃項目改革,單獨設立企業“賽道”,優化科技項目立項程序,鼓勵和支持設立研發機構企業積極申報各類財政科技計劃項目。圍繞規上企業創新需求凝煉榜單,深入推行“揭榜掛帥”“賽馬”等方式,提高支持規上企業技術創新的精準度。加大國有企業聯合項目、企業科技特派員項目、民營企業研發投入較強項目等定向支持力度,優先支持科技領軍企業牽頭組建體系化、任務型的創新聯合體,建設共性技術研發平臺,承擔省級和國家科技任務。到2026年,省級重點研發專項支持企業項目的資金占比不低于50%。(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七、引導社會資本加大企業研發投入
充分發揮海南自貿港投資基金等政府投資基金作用,鼓勵市縣、重點園區聯合社會資本、金融機構、國有企業設立區域或行業創新投資基金,加大對設立企業研發機構的科創企業投資力度。大力實施“尖峰嶺”計劃,優先支持設立國家和省級研發機構的科創企業上市融資。適時擴大“瓊科貸”資金池規模,試點開展企業創新積分制,鼓勵金融機構擴大企業信用貸款規模。(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金融監督管理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海南監管局、人民銀行海南省分行)
八、加強企業研發投入統計服務
加大規上工業企業培育,全面落實“小升規”政策。加強企業研發統計業務培訓,指導企業按時完成統計報表,確保研發投入統計數據真實可靠、不重不漏、應統盡統。(責任單位:省統計局、省工信廳、省科技廳)
各市縣可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市縣相應的具體措施,與本措施形成合力。各類專項政策與本措施按照從高不重復原則執行。措施由海南省科技廳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解釋。省科技廳根據本措施內容商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修訂相關的實施細則或者制定新的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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