菌落總數的計算
菌落總數的測定,一般將被檢樣品制成幾個不同的10倍遞增稀釋液,然后從每個稀釋液中分別取出1mL置于滅菌平皿中與營養瓊脂培養基混合,在一定溫度下,培養一定時間后(一般為48小時),記錄每個平皿中形成的菌落數量,依據稀釋倍數,計算出每克(或每ml)原始樣品中所含細菌菌落總數。
在進行菌落計數時,有一些樣品的殘渣會在視覺上與菌落混淆,因此,在進行計數時應該仔細分辨。菌落的形狀相對規則,比較有光澤度,更飽滿,而樣品的殘渣比較不規則,沒有菌落的飽滿度和光澤度。
另外,還可向培養基中添加一定濃度的TTC,可以使菌落成紅色,便于觀測和計數,但TTC的濃度不宜過高,否則會抑制菌落的生長。?
從溫箱內取出平皿進行菌落計數時,應先分別觀察同一稀釋度的兩個平皿和不同稀釋度的幾個平皿內平板上菌落生長情況。平行試驗的2個平板與菌落數應該接近,不同稀釋度的幾個平板上菌落數則應與檢樣稀釋倍數成反比,即檢樣稀釋倍數越大,菌落數越低,稀釋倍數越小,菌落數越高。?
菌落計數所得結果,可分別按以下幾種不同情況作報告。 若1個稀釋度的平均菌落數在30—300之間,則將該菌落數乘其稀釋倍數報告之。 若有兩個稀釋度,其生長的菌落數均在30—300之間,則視二者之比如何來決定。若其比值小于2,應報告其平均數。
若所有稀釋度的平均菌落數均大于300,則應按稀釋度最高的平均菌落數乘以稀釋倍數報告之。 若所有稀釋度的平均菌落數均小于30,則應按稀釋度最低的平均菌落數乘以稀釋倍數報告之。
-
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