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的最新修改
環境保護部公告
公告 2013年 第36號
關于發布《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 2001)等3項國家污染物控制標準修改單的公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防治污染,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完善國家環保標準體系,我部決定對《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9-2001)、《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2001)和《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8-2001)等3項國家污染物控制標準進行修改完善,制定了上述3項標準修改單,并由我部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發布。
該標準修改單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該標準修改單由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出版,標準內容可在環境保護部網站查詢。
特此公告。
(此公告業經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陳鋼會簽)
環境保護部
2013年6月8日
附件:
一、《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9-2001)第5.1.2條修改為:
應依據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確定場址的位置及其與周圍人群的距離,并經具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可作為規劃控制的依據。
在對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場址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時,應重點考慮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產生的滲濾液以及粉塵等大氣污染物等因素,根據其所在地區的環境功能區類別,綜合評價其對周圍環境、居住人群的身體健康、日常生活和生產活動的影響,確定其與常住居民居住場所、農用地、地表水體、高速公路、交通主干道(國道或省道)、鐵路、飛機場、軍事基地等敏感對象之間合理的位置關系。
-
政策法規
-
標準
-
政策法規
-
標準
-
標準
-
焦點事件
-
焦點事件
-
政策法規
-
政策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