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附色譜的吸附劑的基本要求介紹
吸附劑的一般要求:較大的表面積與一定的吸附能力。不與展開劑起化學變化,不與待分離的物質產生反應或催化、分解或締合,顆粒均勻。
極性吸附劑
硅膠,氧化鋁均為極性吸附劑,特點為:
a) 對極性物質具有較強的親和能力,極性強的溶質將被優先吸附。
b) 溶劑極性較弱,則吸附劑對溶質將表現出較強的吸附能力。溶劑極性增強,則吸附劑對溶質的吸附能力隨之減弱。
c) 溶質即使被硅膠、氧化鋁吸附,但一旦加入極性較強的溶劑時,又可被后者置換洗脫下來。
極性強弱的判斷 (與功能基的種類、數目多少和排列方式有關) :親水性基團與極性成正比,親脂性基團與極性成反比;游離型化合物極性弱、具親脂性,解離型化合物極性強、具親水性;溶劑的極性—依據介電常數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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