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食品進入流通市場須有新“通行證”
據湛江檢驗檢疫部門8月17日透露,根據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的公告要求,進口食品、化妝品經檢驗檢疫合格的,由檢驗檢疫部門出具的合格證明統一為“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該證明是進口食品、化妝品進入流通市場的“通行證”,消費者在選擇購買進口食品、化妝品時須留意該“通行證”,以確保買上放心安全的進口食品、化妝品。
據了解,為進一步規范進口食品、化妝品檢驗檢疫證單簽發工作,國家質檢總局對證單種類和證書文字都作了統一規定,自2015年7月28日起,對進口食品、化妝品經檢驗檢疫合格的,或檢驗檢疫不合格但已進行有效處理合格的簽發“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不再簽發“衛生證書”。對進口食品、化妝品簽發“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時,除按質檢總局規定填寫相關內容外,證明欄中證書文字統一為“上述貨物業經檢驗檢疫監督管理,準予進口。”
今后,進口食品、化妝品經檢驗檢疫合格的,由檢驗檢疫部門出具的合格證明統一為“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并逐一列明貨物品名、品牌、原產國(地區)、規格、數/重量、生產日期(批號),沒有品牌、規格的,應當標明“無”。該證明是進口食品準予銷售、使用的憑證,也就是進口食品進入流通市場的通行證。
鑒于目前所有的進口食品、化妝品均已不再加貼“CIQ”標識的情況,檢驗檢疫部門提醒廣大消費者:在選擇購買進口食品、化妝品時可以“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為依據,確認產品是否經檢驗合格。消費者應選擇正規的店家購買進口食品、化妝品,如果對進口食品質量持懷疑態度,可向柜臺索要產品“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如果產品確實有問題,可向食藥監管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