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個社會治安防控領域國家工程實驗室開始申報
分析測試百科網訊 近日,國家發改委發布“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關于請組織申報社會治安防控領域創新能力建設專項的通知(發改辦高技[2016]380號)”,就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實施新興產業重大工程包的通知》(發改高技〔2015〕1303號),著力提高社會治安防控領域自主創新能力,提升社會治安防控現代化水平,服務平安中國與法治中國建設,擬在提升預警防范能力、提升治安防控能力和提升警務指揮救援能力三方面建設10個國家工程實驗室。
表:社會治安防控領域創新能力建設專項實驗室列表
項目 | 實驗室 |
提升預警防范能力 | 火災監測預警與蔓延防控技術國家工程實驗室 |
道路交通集成優化與安全分析技術國家工程實驗室 | |
網絡事件預警與防控技術國家工程實驗室 | |
提升治安防控能力 | 視頻圖像信息智能分析與共享應用技術國家工程實驗室 |
多維身份識別與可信認證技術國家工程實驗室 | |
高機動防暴車輛技術國家工程實驗室 | |
危爆物品掃描探測技術國家工程實驗室 | |
提升警務指揮救援能力 | 一體化指揮調度技術國家工程實驗室 |
現場物證溯源技術國家工程實驗室 | |
滅火與應急救援技術國家工程實驗室 |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關于請組織申報社會治安防控領域
創新能力建設專項的通知
發改辦高技[2016]380號
國務院有關部門、直屬機構辦公廳(辦公室),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公安廳(局),各計劃單列市發展改革委,有關中央管理企業: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實施新興產業重大工程包的通知》(發改高技〔2015〕1303號),著力提高社會治安防控領域自主創新能力,提升社會治安防控現代化水平,服務平安中國與法治中國建設,現決定組織實施社會治安防控領域創新能力建設專項,構建社會治安防控創新網絡。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項總體思路
當前,我國社會公共安全風險因素日益增多,安全防控難度不斷加大。為滿足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的需要,針對治安、反恐、交通、消防、信息網絡等安全隱患防控關鍵技術供給不足等問題,按照突出需求導向、兼顧防控并舉、堅持重點突破的原則,圍繞預警防范、治安防控和警務指揮救援等環節建設布局相關創新平臺。加強重大技術裝備及產品的研發和工程化,以提升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創新能力為著力點,構建社會治安防控創新網絡,提高社會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水平。
二、專項目標
利用2~3年時間,建設一批社會治安防控領域創新平臺,為相關技術創新提供支撐和服務,提高社會治安防控技術水平,提升治安防控效能,改進警務工作方式,推動社會治理能力現代化。通過建立和完善技術創新平臺,集聚整合創新資源,加強產學研用結合,突破一批關鍵共性技術并實現產業化,促進相關產業的快速發展,為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提供動力支撐。
三、專項建設內容和重點
(一)提升預警防范能力
1、火災監測預警與蔓延防控技術國家工程實驗室。針對我國超高層、地下、城市綜合體等建筑規模結構復雜、防火滅火難度大等問題,建設火災監測預警與蔓延防控技術創新平臺,支撐開展火災監測預警、電氣火災預防與控制、人員疏散與疏導、火災蔓延防控與結構抗火、火災現場勘驗與物證鑒定、智慧消防服務體系建設等技術、設備的研發和工程化,提高火災監測預警和快速防范處置能力。申報單位需具備百米以上超高層建筑、10萬平方米以上城市綜合體等火災監測預警和防控研發能力。
2、道路交通集成優化與安全分析技術國家工程實驗室。針對我國交通擁堵日益嚴重、重特大交通事故頻發等問題,建設道路交通集成優化與安全分析技術創新平臺,支撐開展道路交通集成管控、交通參與者行為特征分析、智能交通感知與誘導、交通事故處理與鑒定等技術、設備的研發和工程化,提高道路交通安全風險預警與安全管理服務能力。申報單位需具備百萬人口以上大中型城市交通管理技術設計、開發和集成能力。
3、網絡事件預警與防控技術國家工程實驗室。針對數字化、網絡化違法犯罪活動的發現、預警、處置、取證較難等問題,建設網絡事件監測預警與防控技術創新平臺,支撐開展網絡事件監測預警、在線活動追蹤溯源、電子數據取證勘驗等技術的研發和工程化,提升對數字化犯罪信息的精確感知、深度溯源和快速處置能力。申報單位需具有億級節點網絡行為識別追蹤、PB級網絡數據的監測預警、數據分析和取證勘驗能力。
(二)提升治安防控能力
1、視頻圖像信息智能分析與共享應用技術國家工程實驗室。針對我國視頻圖像智能應用水平較低等問題,建設視頻圖像信息智能分析與共享應用技術創新平臺,支撐開展視頻大數據的深度特征編碼處理與價值挖掘、高通量視頻流式計算分析應用、視頻圖像智能應用體系架構設計、視頻圖像分層結構化描述及智能分析、視頻監控系統安全保護、圖像信息聯網共享、跨源跨區域視頻數據匯聚與對象事件檢索等技術的研發和工程化,提高視頻圖像信息智能化綜合應用的能力和水平。申報單位需具備視頻大數據研究、多級跨網絡聯網共享平臺開發、支撐百萬級視頻設備接入等能力。
2、多維身份識別與可信認證技術國家工程實驗室。針對我國各類證件長期面臨偽造變造等問題,建設多維身份識別與可信身份認證技術創新平臺,支撐開展人臉、指紋、虹膜等多種生物特征技術的身份認證,加密算法、數字簽名、公鑰基礎設施(PKI)等相結合的數字安全保護,新型證件物理防偽,證件安全防偽性能測試與評估,基于法定證件的網上網下身份一體化管理,公民信息安全保護等技術、工藝、材料、設備的研發和工程化,提高證件防偽能力和水平。申報單位需具有億級高安全國家法定證件研發設計、基于法定證件信息線上線下可信身份認證技術能力。
3、高機動防暴車輛技術國家工程實驗室。針對我國防暴特種車輛可靠性和機動性差、防護能力和功能拓展性不足等問題,建設高機動防暴車輛技術創新平臺,支撐開展防暴特種車輛高功率密度推進系統開發、整車系統集成與性能匹配、車輛安全綜合輕量化防護、無人駕駛等技術和裝備的研發和工程化,提高我國防暴特種車輛應對多種安全威脅和完成多樣處置任務的能力。申報單位需具備較強的防暴特種車輛整車及關鍵零部件研發,以及道路模擬、電磁兼容、環境模擬、安全防護等試驗、檢測能力和條件。
4、危爆物品掃描探測技術國家工程實驗室。針對目前防爆安檢壓力大、效率低、精度差等問題,建設危爆物品掃描探測技術創新平臺,支撐開展毫米波、太赫茲及中子等新型掃描探測、基于防爆安檢大數據的風險排查、基于生物特征識別的危險人員甄別與管控、危險品、危險車輛、重要場所快速安檢等技術、設備的研發和工程化,提升危爆物品快速檢出和暴恐活動防控能力。申報單位需具備較強的防爆安檢設備研發能力和新型危爆物品掃描探測技術儲備。
(三)提升警務指揮救援能力
1、一體化指揮調度技術國家工程實驗室。針對通信指揮系統響應速度慢、調度智能化不足等問題,建設一體化指揮調度技術創新平臺,支撐開展數字集群無線通信、衛星通信、地理信息系統與位置服務、移動警務安全接入、通信指揮系統等技術、設備的研發和工程化,提高指揮調度的快速反應和科學決策能力。申報單位需具備支持萬級終端數的通信指揮中心建設、跨區域跨層級數字通信指揮系統的整合能力。
2、現場物證溯源技術國家工程實驗室。針對案件事件現場物證發現提取難、檢驗分析技術相對落后等問題,建設現場物證溯源技術創新平臺,支撐開展案事件現場勘驗分析、物證信息挖掘溯源、重點人員身份核查辨識、嫌疑對象軌跡描述刻畫、物證檢驗等技術、設備的研發和工程化,提高物證勘驗發現、檢驗鑒定和信息綜合應用能力。申報單位需具備支撐全國范圍內重大案事件現場勘驗和物證鑒定的能力。
3、滅火與應急救援技術國家工程實驗室。針對我國火災事故類型復雜、危害嚴重,高端消防裝備和現場處置技術難以滿足需求等問題,建設滅火與應急救援技術創新平臺,支撐開展危化品、超大型油罐及核電等災害事故的現場偵察與檢測、滅火與防爆、生命探測與搜救、消防救援機器人、消防員單兵裝備、模擬與訓練等技術、裝備的研發和工程化,提升滅火和應急救援效能水平。申報單位需具有15萬立方米以上超大型油罐與核電等特殊災害救援處理的技術裝備。
四、具體要求
(一)請相關主管部門按照《國家工程實驗室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54號)、《國家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43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實施新興產業重大工程包的通知》的要求,組織開展項目申請報告編制和申報工作。
(二)主管部門應結合本部門、本地區實際情況,認真組織好項目資金申請報告編寫和備案工作,并對其真實性予以確認。同一法人單位可選擇其中1個實驗室方向進行申報;同一主管部門對同一實驗室方向,擇優選擇1個項目單位申報。
(三)為構建創新網絡,申報單位需承諾,若通過評審成為以上社會治安防控領域創新平臺的承擔單位,將參與構建創新網絡,以加強創新平臺之間的協同,并由公安部協助開展相關工作。對于以上國家工程實驗室,公安部將在部科技計劃項目立項、成果鑒定推廣、標準制(修)訂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并在國內外引智合作、國際培訓、人才培養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
(四)項目申報方案需充分體現產學研用等單位的緊密結合,并進行實質性合作共建,聯合開展技術創新、組織創新和服務模式創新,促進相關產業的創新和發展。
(五)請主管部門在2016年4月1日前,將審查合格的項目資金申請報告一式2份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雙面打印);同時請提供電子文本和有關附件等材料。
特此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2016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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