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食品接觸面微生物的檢驗方法、檢驗標準匯總(一)
1.目的
檢測生產車間空氣、操作人員手部、與食品有直接接觸面的機械設備的微生物指標,生產區域環境當中病原微生物的監控,達到規定標準,以控制食品成品的質量。
2.參照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衛生標準》GB15979-2002、《HACCP原理與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公告場所空氣微生物檢驗方法細菌總數測定》GB/T
18201.1-2013、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二000四年《出入食品微生物檢驗培訓教材》中《出入食品生產廠衛生細菌檢驗方法》、日本東京冷凍食品檢驗方法。
3.采樣與檢測方法
3.1空氣的采樣與測試方法:
3.1.1樣品采集:
(1)取樣頻率:
a)車間轉換不同衛生要求的產品時,在加工前進行采樣,以便了解車間衛生清掃消毒情況。
b)全廠統一放長假后,車間生產前,進行采樣。
c)產品檢驗結果超內控標準時,應及時對車間進行采樣,如有檢驗不合格點,整改后再進行采樣檢驗。
d)實驗性新產品,按客戶規定頻率采樣檢驗。
e)正常生產狀態的采樣,每周一次。
(2)采樣方法
在動態下進行,室內面積不超過30m2,在對角線上設里、中、外三點,里、外點位置距墻1m;室內面積超過30m2,設東、西、南、北、中五點,周圍4點距墻1m。采樣時,將含平板計數瓊脂培養基的平板(直徑9cm)置采樣點(約桌面高度),并避開空調、門窗等空氣流通處,打開平皿蓋,使平板在空氣中暴露5
min。采樣后必須盡快對樣品進行相應指標的檢測,送檢時間不得超過4h,若樣品保存于0~4℃條件時,送檢時間不得超過24h。
3.1.2菌落培養:
(1)在采樣前將準備好的平板計數瓊脂培養基平板置37℃±1℃ 培養24 h,取出檢查有無污染,將污染培養基剔除。
(2)將已采集樣品的培養基在4h內送實驗室,細菌總數于37℃±1℃培養48h觀察結果,計數平板上細菌菌落數。
(3)菌落計算:
a) 記錄平均菌落數,用“個/皿”來報告結果。用肉眼直接計數,標記或在菌落計數器上點計,然后用5~10倍放大鏡檢查,不可遺漏。
b) 若培養皿上有2個或2個以上的菌落重疊,可分辨時仍以2個或2個以上菌落計數。
3.2工作臺(機械器具)表面與工人手表面采樣與測試方法:
3.2.1樣品采集:
(1)取樣頻率:
a)車間轉換不同衛生要求的產品時,在加工前進行擦拭檢驗,以便了解車間衛生清掃消毒情況。
b)全廠統一放長假后,車間生產前,進行全面擦拭檢驗。
c)產品檢驗結果超內控標準時,應及時對車間可疑處進行擦拭,如有檢驗不合格點,整改后再進行擦拭檢驗。
d)實驗新產品,按客戶規定擦拭頻率擦拭檢驗。
e)對工作表面消毒產生懷疑時,進行擦拭檢驗。
f)正常生產狀態的擦拭,每周一次。
(2) 采樣方法:
a) 工作臺(機械器具):用浸有滅菌生理鹽水的棉簽在被檢物體表面(取與食品直接接觸或有一定影響的表面)取25cm2 的面積,在其內涂抹10次,然后剪去手接觸部分棉棒,將棉簽放入含10mL滅菌生理鹽水的采樣管內送檢。
b) 工人手:被檢人五指并攏,用浸濕生理鹽水的棉簽在右手指曲面,從指尖到指端來回涂擦10次,然后剪去手接觸部分棉棒,將棉簽放入含10mL滅菌生理鹽水的采樣管內送檢。
(3)采樣注意事項:
擦拭時棉簽要隨時轉動,保證擦拭的準確性。對每個擦拭點應詳細記錄所在分場的具體位置、擦拭時間及所擦拭環節的消毒時間。
3.2.2 細菌·大腸菌群的檢測培養:
樣液稀釋:將放有棉棒的試管充分振搖。此液為1:10稀釋液。如污染嚴重,可十倍遞增稀釋,吸取1ml 1:10樣液加9ml無菌生理鹽水中,混勻,此液為1:100稀釋液。
3.2.2.1 細菌總數:
(1)以無菌操作,選擇1~2個稀釋度各取1ml樣液分別注入到無菌平皿內,每個稀釋度做兩個平皿(平行樣),將已融化冷至45℃左右的平板計數瓊脂培養基傾入平皿,每皿約15~20ml,充分混合。
(2)待瓊脂凝固后,將平皿翻轉,置36℃±1℃ 培養48 h后計數。
(3)結果報告:報告每25cm2食品接觸面中或每只手的菌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