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營養成分測定方法食物中硒的測定方法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用熒光法測定食物中的硒含量。 本標準適用于各類食物中硒的測定。 2 原理 樣品經混合酸消化后,硒化合物被氧化為四價無機硒(Se4 ),與2,3-二氨基萘(2,3-diaminonaphthalene,簡稱DAN)反應生成4,5-苯并苤硒腦(4,5-benzo piaselenol),其熒光強度與硒的濃度在一定條件下成正比。用環己烷萃取后于激發光波長376 nm,發射光波長520nm處測定熒光強度,與繪制的標準曲線比較定量。本方法檢出限為3ng。 3 試劑 3.1 環己烷。 3.2 硝酸。 3.3 過氯酸。 3.4 鹽酸。 3.5 氫溴酸。 3.6 1 9鹽酸溶液:取10mL鹽酸,加90mL水。 3.7 1 1氨水。 3.8 5 95去硒硫酸:取5mL去硒硫酸,加于95mL水中。 去硒硫酸:取200mL硫酸,加于200mL水中,再加30mL氫溴酸,混勻,置沙浴上加熱蒸去硒與水至出現濃白煙,此時體積應為200 mL。 3.9 0.2mol/L EDTA:稱37g EDTA二鈉鹽,加水并加熱溶解,冷卻后稀釋至500mL。 3.10 10%鹽酸羥胺:稱取10g鹽酸羥胺溶于水中,稀釋至100 mL。 3.11 混合酸:硫酸 過氯酸(2 1)。 3.12 0.1%2,3-二氨基萘(純度95%~98%)需在暗室配制。稱取200mg DAN于一帶蓋三角瓶中,加入200mL0.1mol/L鹽酸,振搖約l5min,使其全部溶解。約加40mL環己烷,繼續振搖5min,將此液轉入分液漏斗中,待溶液分層后,棄去環己烷層,收集DAN層溶液。如此用環己烷純化DAN直至環己烷中的熒光數值降至最低時為止(純化次數視DAN純度不同而定,一般約需純化3~4次)。將提純后的DAN溶液儲于棕色瓶中,約加1cm厚的環己烷覆蓋溶液表面。置冰箱中保存,必要時再純化一次。 3.13 硒標準溶液 3.13.1 硒標準儲備液(100μg/mL):精確稱取100.0mg元素硒(光譜純),溶于少量硝酸中,加2mL過氯酸,置沸水浴中加熱3~4h,冷卻后加入8.4mL鹽酸,再置沸水浴中煮2min。準確稀釋至1000mL,其鹽酸濃度為0.1mol/L。此儲備液濃度為100μg/mL。 3.13.2 硒標準使用液(0.05μg/mL):將3.13.1液用0.1mol/L鹽酸稀釋,使含硒為0.O5μg/mL。于冰箱中保存。 3.14 0.02%甲酚紅指示劑:稱取50mg甲酚紅溶于水中,加1 1氨水1滴,待甲酚紅完全溶解后加水稀釋至250mL。 3.l5 EDTA混合液:取(3.9)和(3.10)液各50mL,混勻,再加5mL (2.14)溶液,用水稀釋至1L。
4 儀器和設備 4.1 實驗室常用設備。 4.2 熒光分光光度計。
5 操作步驟 5.1 樣品處理及消化 5.1.1 糧食:樣品用水洗三次,60℃烘干,用不銹鋼磨磨成粉,儲于塑料瓶內,放一小包樟腦精,蓋緊蓋保存,備用。 5.1.2 蔬菜及其他植物性食物,取可食部用水沖洗三次后用紗布吸去水滴,用不銹鋼刀切碎,取混合均勻的樣品于60℃烘干,稱重,粉碎、備用。 5.1.3 稱取0.5~2.0g樣品(含硒量0.01~0.5μg)于磨口三角瓶內,加10mL 5 95去硒硫酸,樣品濕潤后,再加20mL混合酸液放置過夜。次日于沙浴上逐漸加熱,當激烈反應發生后(溶液變無色),繼續加熱至產生白煙,溶液逐漸變成淡黃色即達終點。某些蔬菜樣品消化后常出現渾濁,難以確定終點,所以要細心觀察,還有含硒較高的蔬菜含有較多的Se6 ,需要在消化達到終點時冷卻后加10mL 1 9 鹽酸,繼續加熱,使Se6 還原成Se4 。按上述方法確定終點。 5.2 測定 于樣品消化液中加20mL EDTA混合液,用氨水(1 1)或鹽酸調至淡紅橙色(pH1.5~2.0)。以下步驟在暗室進行:加3mL DAN試劑,混勻,置沸水浴中煮5min,取出立即冷卻,加3mL環己烷,振搖4min,將全部溶液移入分液漏斗,待分層后棄去水層,環己烷層轉入帶蓋試管中,小心勿使環己烷中混入水滴,于激發光波長376nm,發射光波長520 nm處測定苤硒腦的熒光強度。 5.3 硒標準曲線繪制:準確吸取硒標準使用液0、0.2、1.0,2.0及4.0mL,加水至5mL,按樣品測定步驟同時進行。硒含量在0.5μg以下時熒光強度與硒含量呈線性關系,在常規測定樣品時,每次需做試劑空白與樣品含硒量相近的標準管(雙份)即可。
6 計算 C - B 1 X=━━━━×S ×━━ A - B m
式中:X──樣品中硒含量,μg/g; A──標準管熒光讀數; S──空白管熒光讀數; C──樣品管熒光讀數; S─—標準管硒含量,μg; m──試樣質量,g。
7 結果的允許差
同一實驗室平行測定或重復測定結果相對偏差絕對值≤10%。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衛生監督司提出,食品衛生標準分委員會審查通過。 本標準由中國預防醫學科學院營養與食品衛生研究所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王光亞、周瑞華。 本標準由衛生部委托技術歸口單位衛生部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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