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XC24000307
根據《上海大學企業信息采購管理辦法(試行)》和《上海大學企業信息貨物和服務快速采購實施細則》,上海大學企業信息微電子學院因教學、科研需要,現以上大迅采方式采購電化學傳感器酶活性檢測模塊研制技術服務。
1、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之供應商資格規定。
2、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和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
需求名稱 | 是否需要附件證明 | 需求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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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內容、流程及方案 | 是 | 本服務項目需求供應商完成研制用于酶活性檢測的電化學傳感器檢測模塊,該模塊可在1.5h內完成酶活性檢測,該模塊光源為環形紫外激發光(波長365 nm),具有超過長寬90 mm的檢測視場,可以區分高、低酶活的熒光信號。 主要參數指標包括:可在直徑為60 mm至80 mm區域內產生均勻紫外光強作為激發光;可同時檢測8個通道的酶活熒光信號。(供應商響應時需擴展描述,不得照抄響應,供應商需要在服務報價模塊填報詳細服務報價明細) |
服務團隊 | 是 | 供應商針對本服務項目所能提供的人員數量不少于5人,供應商響應時需要提供服務團隊人員清單及其分工。 |
服務質量保證措施 | 是 |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采購方要求的服務內容和服務期限提供相應的服務,供應商響應時應提供質量服務承諾書或是供應商相關的質量控制制度文件。 |
進度計劃及保證措施 | 是 | 項目研究周期1個月。供應商在響應時需要提供服務期限內明確的進度計劃表。 |
自罰承諾 | 是 | 供應商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照合同履行相應義務的,比如針對出現的問題未能及時解決,承諾的相關服務未能提供,采購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且供應商需要支付不低于成交金額10%的違約金。供應商響應時需要提供包含此條款的自罰承諾書。 |
要求名稱 | 是否需要附件證明 | 要求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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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中國證明 | 是 | 信用信息報告日期最早應為本項目迅采公告發布之日(須加蓋供應商公章) |
營業執照(三證合一) | 是 | 請上傳相關證明材料(須加蓋供應商公章) |
要求名稱 | 是否需要附件證明 | 要求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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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綜合實力 | 是 | 供應商需提供公司簡介、往期獲得過的相關榮譽證書或在有效期內的相關資質證書、近5年內(自2019年1月起)相關服務案例的照片或報道等。 |
同類業績 | 是 | 供應商需提供自2020年1月起至今的同類的服務合同,其中需體現合同的簽約主體、服務名稱、簽訂日期等合同要素的相關內容。同類業績合同供應商需分列填報上傳,合并文件填報或集中填報在同一格子內的算1份業績。 |
付款方式 | 是 | 驗收后一周內100%支付 |
服務期限 | 是 | 自合同簽署并生效之日起的1個月內。 |
1、質量標準和要求
成交供應商所提供的服務的質量標準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制造廠家企業標準確定,上述標準不一致的,以嚴格的標準為準。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企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確定。
成交供應商所交付的服務還應符合國家和上海市有關安全、環保、衛生之規定。
2、驗收
服務根據合同的規定完成后,采購方應及時進行根據合同的規定進行服務驗收。成交供應商應當以書面形式向采購方遞交驗收通知書,采購方在收到驗收通知書后的10個工作日內,確定具體日期,由雙方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完成服務驗收。采購方有權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驗收,對此成交供應商應當配合。
如果屬于成交供應商原因致使系統未能通過驗收,成交供應商應當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擔相關費用,同時進行試運行,直至服務完全符合驗收標準。
如果屬于采購方原因致使系統未能通過驗收,采購方應在合理時間內排除故障,再次進行驗收。如果屬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規定的不可抗力外,采購方不愿或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驗收,則由成交供應商單方面進行驗收,并將驗收報告提交采購方,即視為驗收通過。
3、保密
如果采購方或成交供應商提供的內容屬于保密的,應簽訂保密協議,甲乙雙方均有保密義務。
4、補救措施和索賠
采購方有權根據質量檢測部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成交供應商提出索賠。
在服務期限內,如果成交供應商對提供服務的缺陷負有責任而采購方提出索賠,成交供應商應按照采購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根據服務的質量狀況以及采購方所遭受的損失,經過買賣雙方商定降低服務的價格。
(2)成交供應商應在接到采購方通知后七天內,根據合同的規定負責采用符合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設備來更換在服務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補缺陷部分,其費用由成交供應商負擔。
(3)如果在采購方發出索賠通知后十天內成交供應商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成交供應商接受。如果成交供應商未能在采購方發出索賠通知后十天內或采購方同意延長的期限內,按照上述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采取補救措施,采購方有權從應付的合同款項中扣除索賠金額,如不足以彌補采購方損失的,采購方有權進一步要求成交供應商賠償。
5、履約延誤
成交供應商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提供服務。
如成交供應商無正當理由而拖延服務,采購方有權沒收成交供應商提供的履約保證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應商的違約責任。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成交供應商可能遇到妨礙按時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購方。采購方在收到成交供應商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評價,并確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務。
6、誤期賠償
除合同不可抗力部分的規定外,如果成交供應商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供服務,采購方可以應付的合同款項中扣除誤期賠償費而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方法,賠償費按每(天)賠償延期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提供服務為止。但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不超過合同價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計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計算。)一旦達到誤期賠償的最高限額,采購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7、合同轉讓和分包
除采購方事先書面同意外,成交供應商不得轉讓和分包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1、匯款信息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上海欣聲招標服務中心有限公司企業信息
采購代理機構開戶銀行(人民幣):中信銀行上海昌平路支行
賬號(人民幣):8110201012601401465
戶名:上海欣聲招標服務中心有限公司企業信息
2、代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1)本項目成交代理服務費由成交供應商直接向代理機構支付。
2)成交代理服務費:參照計價格【2002】1980號文收費標準為基礎,再以63.71折計取(不低于2500.00元人民幣)。
上海大學企業信息
2024-10-25